1、很多企业在天眼查、爱企查、企查查这些平台上都会有或多或少的有一些司法案件、裁判文书或者其他的负面信息,那么关于这些信息,应该怎么处理好呢?原则上这些平台上的信息是永久无法处理掉的,但也存在特殊情况,因为有些信息对于企业来说真的影响巨大,让人感到承受不住,最终到了不删除这些信息难以发展的地步,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拓展,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应想方设法去处理删除这些负面信息。
2、企查查是苏州朗动网络科技公司旗下的一款企业信息查询工具,立足于企业征信的相关信息整合,经过深度学习、特征抽取和使用图构建技术,为用户提供全面、可靠、透明的数据信息。
是可以删除的,主要您企业符合相关要求
企业在企查查,启信宝等网站的诉讼记录数据来源是中国裁判文书网,处理的话应该在源头处理,针对不同事件,不同网站,所需要的资料和办理周期都是不同的,行政处罚,司法案件,裁判文书,开庭公告,历史被执行人等,以上列举的不良记录均可修复,需要企业提供基础材料、处罚决定书、缴费证明、完结证明等即可向相关部门申请修复。
面对企业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诉讼问题,很多是无法避免的,无论是作为原告,还是作为被告,都从侧面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问题,如果作为被告的案件较多,则说明目标企业在履约能力上存在重大缺陷,与之合作应谨慎;这样就给很多企业很多困扰,企业的信用修复是可以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删除裁判文书网以及企查查,天眼查等三方平台的诉讼记录的。
1、行政处理决定和裁判等明确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社会不良影响。
2、除自不良信息认定之日起至申请信用修复期间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
3、企业申请信用修复须履行政处罚决定,并作出信用修复承诺。经过核实程序后,在最短公示期期满后撤下相关公示信息。针对企业不同情况事件的严重性,办理周期一般为1-3个月,
企业信用修复一般包括以下程序:
(一)及时纠正失信行为,如应该还的债务及时偿还,立即停止被曝光的侵权行为或不法行为等;
(二)积极与工商管理部门和第三方征信机构进行有效沟通,解释失信行为发生的客观原因及企业自身的整改措施,以取得这些机构的认同;
(三)维持良好的公共关系,与信用关系人进行沟通交流,改善进一步获取信用的渠道;
(四)信用记录或信用等级恢复后,要适当地进行宣传,让大众获取到企业良好信用形象的事件,重新获得正常信用等级的良好形象。
企业的司法案件和法律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开,然后会被企查查、启信宝、天眼查、爱企查等第三方企业信息平台采集后向社会公开,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会较为容易的查到该企业的法律诉讼信息、劳动争议信息等。这对公司的经营生产造成了很大影响,很多单位认为该企业不履行法律义务是不诚信单位。因此,很多企业希望撤回裁判文书,但苦于没有合适的渠道,以至于公司丧失了很多合作机会、损失了一些高级人才
裁判文书、诉讼记录对企业经营及品牌形象的影响:
由于平台集结了大量的数据,采用大数据分析还可以判断企业风险、背景调查、客户开发、投资参考等用途。大量的诉讼记录,从侧面反映出目标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和风险特征。被告的案件多话,则说明公司存在重大履约风险,可能经常延期交货、产品质量不达标、习惯性拖欠等行为。原告的案件多的话,则说明公司的风控工作漏洞多,要经常通过诉讼保全利益。
1、没法删除,只能隐藏,隐藏企查查的法院判决书的方法为:联系之前的经办法官,要求对案件判决不公开,通过之后可以对该案件的公开情况予以调整,或者问一下专业处理这种情况的公司,委托他们帮忙解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裁判文书应当在互联网公布:(一)刑事、民事、行政判决书;(二)刑事、民事、行政、执行裁定书;(三)支付令;(四)刑事、民事、行政、执行驳回申诉通知书;(五)国家赔偿决定书;(六)强制医疗决定书或者驳回强制医疗申请的决定书;(七)刑罚执行与变更决定书;(八)对妨害诉讼行为、执行行为作出的拘留、罚款决定书,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书,因对不服拘留、罚款等制裁决定申请复议而作出的复议决定书;(九)行政调解书、民事公益诉讼调解书;(十)其他有中止、终结诉讼程序作用或者对当事人实体权益有影响、对当事人程序权益有重大影响的裁判文书。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三条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裁判文书应当在互联网公布:(一)刑事、民事、行政判决书;(二)刑事、民事、行政、执行裁定书;(三)支付令;(四)刑事、民事、行政、执行驳回申诉通知书;(五)国家赔偿决定书;(六)强制医疗决定书或者驳回强制医疗申请的决定书;(七)刑罚执行与变更决定书;(八)对妨害诉讼行为、执行行为作出的拘留、罚款决定书,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书,因对不服拘留、罚款等制裁决定申请复议而作出的复议决定书;(九)行政调解书、民事公益诉讼调解书;(十)其他有中止、终结诉讼程序作用或者对当事人实体权益有影响、对当事人程序权益有重大影响的裁判文书。
1、企业的诉讼记录来源都是法律诉讼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如果不从根源解决,这个是处理不掉的,第三方网站:企查查、天眼查、爱企查这些网站都会截取信息并公示。
2、出现以上问题影响企业的信用,招标和企业之间合作,及时解决企业的负面消息,但是前提是您的诉讼必须是结案的状态。
3、一、地址异常记录,记录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原因是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抽查时候在注册地址或者经营地址都没有找到该公司,成为失联状态,就记录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4、二、年报异常记录,记录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原因是该公司未提交上年度公司年报,每年的年报提交日期是6月30日之前。
5、三、行政处罚记录,行政处罚有很多种,来源于不同的职能部门。举两个例子:违反道路运输条例的话,由当地交通局做出处罚;造成污染的话,由当地环保部门作出处罚等等,这里不一一列举了。
6、四、法律诉讼记录,顾名思义,因为该公司发生的诉讼而产生的记录。
企查查上的案件没有结案能消除。
一般企业诉讼记录都是能消除的,消除周期一个月左右,消除的前提是案件已经完结(有结案证明或者和解证明),还有就是刑事案件不能修复。
企查查、天眼查等这些第三方网站的记录是政府网站的公开数据,来源为全国企业公示系统、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也就是说想要处理这些网站信息需要做数据源头政府网站的公示信息消除,只有先消除数据源头才能做第三方平台消除。
2、积极与企业管理部门和企业中介服务机构进行有效沟通,解释失信行为发生的客观原因以及企业自身的整改措施,以取得这些机构的认同;
3、坦诚地与信用关系人进行沟通交流,进一步获取信用的渠道;
4、信用记录或者信用等级恢复以后,让社会各界认识到企业良好的信用形象,重新回到正常。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企查查上的案件记录一旦结案,就不会消除。企查查是中国官方提供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经营者的信用记录会在企查查上保留多年,因此,即使案件记录已经结案,它也不会被消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